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任何屬於附表2及3的工程均屬於指定工程。指定工程的負責人在工程開始前需獲得環境保護署署長發出的環境許可證。如工程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內的要求,工程負責人可直接向當局申請環境許可證。未符合要求的工程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並獲得環境保護署署長認可方獲發環境許可證。
環境影響評估及申請牌照的程序複雜及耗時。因此對環境法例有充足了解及擁有豐富的環保知識能確保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要求。物料顧問有限公司能協助工程負責人完成環境影響評估的程序
。
服務範圍:
1.
幫助工程負責人了解環境影響評估的程序
2.
確認工程是否指定工程
3.
準備申請及工程簡介呈交環境保護署
4.
解釋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概要
5.
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
6. 幫助工程負責人符合牌照的要求
不屬於指定工程的工程,需要發出前期環境影響評估以評估工程進行期間的潛在環境影響。物料顧問有限公司提供專業意見處理環境事項,並設計相關措施以符合環保法例的要求。 |